教 学 通 讯

  教 务 处      2006年第五期(总第 21 期)      2006年4月15日

教育部贯彻实施《规定》检查组来校检查

    4月10日上午,教育部贯彻实施《规定》检查组一行7人莅临我校,检查我校贯彻实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组由来自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以及四川省教育厅的领导和专家组成,包括: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杨文茹处长、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刘依蔓副处长、北京大学教务部卢晓东副部长、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处李雪莲副处长、南开大学教务处沈亚平处长、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张小峡副处长以及谢平老师。
    本次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校领导介绍学校概况、汇报学校贯彻落实《规定》情况;第二阶段:检查组分别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第三阶段:检查组参观校园;第四阶段:检查组与学校领导交换意见。
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冯文广书记、刘家铎校长参加了贯彻落实《规定》情况汇报会,对教育部检查组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汇报会由谭书敏副校长主持。刘家铎校长首先向检查组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倪师军副校长以“育人为本、规范管理、立足实际、循序渐进”为题,从五个方面向检查组进行了专题汇报,即:一、依法办学,育人为本;二、立足实际,规范管理;三、宣传贯彻,实现“五进”;四、循序渐进,效果明显;五、队伍建设,重在基层。
    汇报结束后,检查组分别组织召开了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直接听取教师和学生们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气氛热烈,师生代表畅所欲言,回答检查组提出的各种问题,给检查组留下了我校广大师生热爱学校、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良好印象。
    在倪师军、谭书敏两位副校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检查组先后参观了学校图书馆、渠西学生公寓、博物馆,并查看了我校贯彻实施《规定》宣传橱窗,认为我校的《规定》精神宣传工作形式多样活泼,有利于学生了解《规定》内容并自觉地落实到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之中。
    检查结束前,检查组同学校领导及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交换了意见。杨文茹处长首先代表检查组就我校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谈了几点意见。她说:检查组全体同志一致认为,在贯彻落实教育部《规定》工作中,成都理工大学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显著,特色鲜明。学校结合实际,组织了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活动。各项制度的建设反映了学校育人为本、服务学生的意识。她建议学校进一步完善各项实施细则,把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卢晓东副部长、沈亚平处长、刘依蔓副处长、李雪莲副处长在充分肯定我校贯彻实施新的学生管理规定工作的同时,就如何改进完善我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分别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上听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谈了他们的意见,介绍了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的做法。专家们的发言言简意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借鉴性。刘校长当即指示:教务处、学生处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各位专家和领导的意见,对学校的学生及学籍管理规定作必要的修订,进一步搞好我校的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
    通过本次检查工作,教务处对我校本专科教学教务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如何更好地做好管理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今年9月开学之前,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将会同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等单位对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进一步修订,使之更加完善,更加符合现代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要求,更加有利于广大学生的成才和进步。          (教务处)

倪师军副校长在贯彻实施《规定》检查汇报会上的发言摘要

    教育部新的《规定》颁布后,我校党政班子、各部门和单位领导及时学习了解新规定的内容,统一了认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校于2005年5月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校党委书记和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贯彻新《规定》工作领导小组,着手制订《成都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本(专)科生、研究生、成教生等不同层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7月上旬,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工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分别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各学院领导和师生的意见,对我校学生和学籍管理规定等作了进一步修订。经校务会审核后,将管理规定等几个主要文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查。7月下旬,在省教育厅专家组审核的基础上,工作小组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再次对《成都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认真修订。2005年9月,学校颁布了《成都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其他配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学生手册》《研究生手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手册》形式发布。2005年12月,四川省教育厅编写了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选编,成都理工大学的10个规定和配套管理办法入选。
    在修订各项管理规定的过程中,我校按照“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从我国高等教育的现况和我校办学的实际出发,分析总结我校以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面的得失,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取消了我校原有学生管理制度中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或缺乏明确法律依据的条款,在学生的权利中增加了“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和改革、后勤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议”,要求学生“遵循‘穷究于理,成就于工’的校训”,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新的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从大众化教育这一背景出发,拟订了若干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成才的规章制度。例如,在本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条款中明确:“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及身体状况等实际情况,自主安排必修课的学习进程,可以跨学期、跨专业、跨年级超前或滞后选课。”
新的管理规定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对广大学生的关心呵护,体现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从制度上保证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学业、强化学风校风建设、确保绝大多数学生成长为受社会欢迎的合格人才。例如:在学籍管理方面,学校规定:“学有余力、表现优异的学生,可提前修读相关课程,提前一年毕业。不能在正常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应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开学以前提出延长修学年限申请。延长修学年限最长为两年。”“学业优良、自学能力强的学生,经批准可以通过自学免听某些课程的部分内容。”“优秀学生或学有所长的学生,若通过自学等途径确已掌握某门课程,可申请免修。”“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学校视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实行学业警示。学业警示包括:修学警告、退学警告、试读。学业警示不是纪律处分,不记入学生档案。”
    我校新的管理规定力求各项事务处理程序规范,职能部门和学院的管理职责明确,相互督促,提高工作时效,并使学生清楚办事程序。例如,在对学生进行学业警示时,管理规定中明确:“修学警告由学生所在学院作出处理,班主任(导师)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退学警告由学生所在学院下文作出处理并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同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试读由学生所在学院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下文作出处理,由学院负责将处理文件及时送达到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再例如,对退学学生的处理程序是:自动申请退学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经班主任(导师)、系主任、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学校下文。作退学处理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校下文后,由学院负责将处理文件及时送达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新的《成都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在原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受处分学生的申诉与复查过程,在学生的处理问题上更严谨、规范,真正在处分学生的问题上做到有理有据,有章可循,责、权、利明确,程序清晰,并且与国家政策和法律保持高度的一致。
    在《成都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以及本(专)科生、研究生、成人生等三个类别学籍管理规定中,将教育部《规定》中要求“由学校规定”和“按学校规定”的内容予以细化,体现我校办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特色。
    为了使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学生能够尽快了解和掌握教育部2005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新制订的《成都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进而做到熟知、遵守、践行,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努力形成“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优良学风,确保《规定》精神的顺利实施,我校采取了“四讲五进”的措施,即“学校领导讲、职能部门讲、学院领导讲、专家教师讲”,“进学生手册、进学生班会、进课堂教学、进教研活动、进学校网络”,为新《规定》在我校的贯彻实施营造了必要的氛围,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我校新制订的《成都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于2005年7月通过四川省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备案审查专家组审查并备案,2005年9月开始实施。七个多月来,我校广大学生自觉遵守新的管理制度的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正在加强,学生工作管理干部、教学管理干部以及教职员工对新规定的了解程度正在逐步加深。
    从具体管理规定的实施效果来看,学生以及家长广为欢迎的规定包括:一、弹性学年制及休学制度。二、“学业警示”制度。三、转专业制度。四、学生申诉条例。五、勤工助学及助学贷款制度。六、奖励制度。
新《规定》实施以来,改进的新的学籍管理办法为学生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带来了新的活力。2005年,近6000名学生分别参加了13项校内科技学习竞赛。在2005年全国数学建模比赛中,我校参赛队取得全国一等奖3项,全国二等奖2 项,在全省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在第六届全国机器人足球锦标赛上,我校学生取得全国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2006年2月,我校3个队参加2006年国际数学建模竞赛,其中,2个队获二等奖,1个队获成功参赛奖,表明我校国际数学建模竞赛参赛水平又有新的提高。外国语学院的一名学生在2005年CCTV杯英语演讲赛四川赛区的决赛中脱颖而出,与另外两所高校的两名选手参加了全国总决赛。           (教务处)

成都理工大学第二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2006年4月12日下午,成都理工大学第二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学校小二会议室举行,会议就精品课程申报、人才培养方案的审定、教材管理等内容进行了通报。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校长倪师军教授、第二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孔繁津教授主持。
教务处副处长阳正熙教授通报了以下三方面内容:
    1.2006年精品课程申报
    精品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指标之一,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科学制定好建设规划,借助精品课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体系建设。
    2.人才培养方案审定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的主要教学文件之一,直接关系到培养学生的质量,希各位评审专家一定要为学校把好关,特别要从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构成、实践教学环节等内容进行评审,借鉴国内外相同专业,但也要体现自己的特色。
    3.教材管理
    为了提高教材建设、教材选用的质量,规范教师、学生领用教材,学校拟定了相关的教材管理文件,希各位委员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使我校的教材建设和教材选用的质量能够更上一个台阶。
最后,倪师军副校长结合2007年本科评估作了重要讲话:①.抓好专业建设。专业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以及保证措施,并明确指出各位委员一定要为学校的专业建设出谋划策,把好关;②.抓好课程建设。首先要抓好今年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特别是国家、省重点学科一定要积极组织申报,争取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至少都要有一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其次抓好现有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保证精品课程建设的质量; ③.抓好教材建设和教材选用工作。公共基础课必须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如果选自编教材,需申报,由教指委投票决定;优势传统学科专业的专业课可以选自编特色教材;非优势传统学科专业的专业课必须选国内最好的教材。       (教务处)

 

编辑:陈  艳
审稿:孔繁津